2006年5月1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>
第一版:精华新闻
改变文字大小:
大
中
小
|
打印
|
关闭
遂昌11名涉黑人员领到7项罪名
郑巧丽 詹丽红 余春红
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,非法买卖枪支,非法储存枪支,敲诈勒索,聚众斗殴,寻衅滋事,赌博,遂昌一涉黑犯罪团伙日前被遂昌法院一审认定犯7项罪名,林小飞、蓝波、王叶俊等11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10万元至2万元;非法所得10万元予以追缴。这个团伙持有管制刀具、77把、枪2支,强行收取保护费3500元,开设赌场获利10万余元。(郑巧丽 詹丽红 余春红)